根据《关于开展高教系列职称评审“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师通字〔2025〕46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各学院(单位)推荐、校职称改革办公室政策性资格审查、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拟推荐我校胡海英、李梦迪、问少华、黄周、林子等5 人参加“一事一议”“一人一策”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至22日(5个工作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及电话:
教师工作部:0851-83227080 校纪委机关:0851-83227014
人事处:0851-83227075
贵州师范大学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一审(校):邹立;二审(校):宋祖顺;三审(校):孙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