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报废物资处置工作实际,拟报废处置学校后勤服务集团五台公务车辆,现予以挂网公示。
一、资产基本信息:
本批报废车辆5台,账面原值1074616.00元,详见附件。
二、资产现状:使用时间超过10年,安全隐患高,不适合继续使用,达到报废要求。
三、处置依据:
贵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2026年3月16日(2026年第2期)会议纪要。
四、处置原因:根据《机动车性能评估检测报告》:使用年限长,使用强度大,公里数高;车辆线束、发动机舱管路、胶条、底盘胶套等部件老化腐蚀、内饰破损严重、发动机渗油,车辆使用维修成本增加,使用安全性能降低,已无修复使用价值且达到报废年限。
五、处置方式:
按国家报废车辆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六、拟处置的价格:28998元。
七、公示期限: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6日(工作日)。
八、反馈意见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咨询电话:83227161,联系人:袁老师。
监督电话:83227014。
附件:报废处置车辆资产信息清单
贵州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4月9日
【责任编辑】一审(校):袁进国;二审(校):肖利民;三审(校):郭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