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优秀教师宣传典型和申报师德建设优秀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年06月08日 09:07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举办好第32个教师节宣传庆祝活动,充分展示教师形象风貌,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今年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将在全国组织推荐优秀教师宣传典型,并提请中央媒体进行全面持续宣传报道。为做好我校优秀教师宣传典型的推选和师德建设优秀案例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优秀教师宣传典型

1、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应符合以下要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阳光美丽、爱岗敬业、无私风险、积极向上、成绩显著。

2、推荐名额:1人。

3、报送要求

教师报送文字材料:篇幅1000字左右,语言要求鲜活生动,事迹介绍要求体现故事性和时代性。并填写《优秀教师宣传典型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

二、申报师德建设优秀案例

1、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单位教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无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本单位教师近3年无重大为违反师德行为。

(3)本单位近1年无新增的、经查实的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现象。

(4)师德建设总体工作或某项工作理念先进、举措有力、实绩突出、经验典型。

2、推荐程序

各学院、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提炼典型经验,填报《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申报表》(见附件2)。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后,我校推荐1个优秀工作案例到省教育厅进行评选。

三、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请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于2016年6月13日10: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人事处人力资源科,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sdrsc@163.com。联系电话:0851-83227080。

特此通知

附件:

1.优秀教师宣传典型推荐信息汇总表

2.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申报表

                                              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