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举办好第32个教师节宣传庆祝活动,充分展示教师形象风貌,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今年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将在全国组织推荐优秀教师宣传典型,并提请中央媒体进行全面持续宣传报道。为做好我校优秀教师宣传典型的推选和师德建设优秀案例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优秀教师宣传典型
1、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应符合以下要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阳光美丽、爱岗敬业、无私风险、积极向上、成绩显著。
2、推荐名额:1人。
3、报送要求
教师报送文字材料:篇幅1000字左右,语言要求鲜活生动,事迹介绍要求体现故事性和时代性。并填写《优秀教师宣传典型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
二、申报师德建设优秀案例
1、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单位教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无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本单位教师近3年无重大为违反师德行为。
(3)本单位近1年无新增的、经查实的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现象。
(4)师德建设总体工作或某项工作理念先进、举措有力、实绩突出、经验典型。
2、推荐程序
各学院、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提炼典型经验,填报《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申报表》(见附件2)。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后,我校推荐1个优秀工作案例到省教育厅进行评选。
三、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请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于2016年6月13日10: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人事处人力资源科,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sdrsc@163.com。联系电话:0851-83227080。
特此通知
附件:
1.优秀教师宣传典型推荐信息汇总表
2.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申报表
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