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年01月06日 16:27  【点击】[]

各学院、相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基金委将继续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预计于本月中、上旬公布,请申请人随时关注国家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申请人的身份、年龄要求、限项规定和其他申请注意事项等,请项目申请人对照《指南》逐项检查。

二、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户,如学院(单位)科研秘书没有开户权限的可向科技处申请开户权限或直接向科技处提交开户信息清单申请开户。

四、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五、《条例》、《指南》、《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及相关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

六、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七、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八、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九、国基项目申报安排如下:

1、请愿意参与同行专家预审的老师交电子版申请书到学院,学院2021年1月8日前发到科技处邓文宇老师邮箱;

2、请欲申报的老师3月1日前将申请书(一份)及相关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交到学院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报送时请附学院盖章的纸质申报清单并发电子版至3346964741@qq.com)同时在基金委系统中提交申请书(主要参与人必须确定,不能修改,申报内容可退回修改),学院务必于3月2日报送科技处项目科进行形式审查,3月4日、5日由科技处组织第一次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结束后即返回修改,修改后的申请书(纸质版1份)于3月9日再次交科技处项目科进行形式审查终审,3月12日返回申请者进行修改后于3月15日(中午12:00前)在网上完成最终版提交(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将进行电子文本的汇总审核,最后由学校统一上报。

十、各学院(平台)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请各学院(平台)务必高度重视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及时传达落实本通知精神,加强组织动员,合理安排时间完成申报任务。

十一、凡没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博士、教授、副教授,原则上都必须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符合条件未报者,不予推荐申报限项项目。

十二、咨询电话 和网站地址

 (一) 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6232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62317474

财务咨询

成本补偿类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62328485

定额补助类项目(除成本补偿类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

62327225

62329112

62326961

各类型项目咨询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62329336

62328222

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

62329133

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

62329897

62326872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62327001

  (二) 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720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140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941

交叉科学部

62328382

办公室

62327087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12

财务局

62328485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62326959

62325544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三) 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附件:1.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清单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月6日